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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改革为石材企业改造升级提供条件
2008-11-21 浏览:次 字体:[ ]

  为扩大国内需求,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这也是近期国务院确定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之一。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对于行业设备、工具类固定资产投资额较大的石材行业而言,无疑能够获得较大的抵扣税额,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负担,进而让企业能够腾出更多资金进行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增加了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因此,在当前金融危机下,增值税转型改革为石材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企业升级提供了良好契机,石材企业应该把握机会进行企业改造升级,加快石材企业现代化建设步伐,否则,将会被日新月异的时代风浪所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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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材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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